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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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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司法上法官對犯後態度的認知非常重要,作為減輕刑責的重要依據
因此,自首第一時間投案是關鍵,被起訴上了法院才認罪很難說服法官被告真的悔改 好比,前101美麗的女董事長因買官案作偽證,一審時裝失憶記不清楚...被一審法官判刑還不得緩刑 上訴到二審時改變策略當庭認罪說筆錄時太緊張....最後審決還是判刑,媒體報導法官在判決書指出被告雖然認罪,但,應為想要減輕刑責的策略,並不表示犯後態度良好及有真正的悔意..... 同理,中指男拖了哪麼久才書面道歉,沒有人相信他的"誠意"是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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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他是書面道歉,是否本人寫的不得而知? 另外,您仔細看一下,道歉聲明是怎樣發出來的,是"中央通訊社"發的 這代表他的資深媒體父母透過關係幹的好事,他們之前關說幾位名嘴記者上談話節目替他們粉飾,已經令同行有人看不過眼....這次道歉又再關說? 難道一般人道歉中央社會鳥你嗎?(中央社是國家級通訊新聞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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