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張韶涵被父母指控棄養紛爭擴大。張韶涵的父母、外婆、舅舅疑不滿她小弟張柏御不幫忙找她,前天到張柏御服役營區興師問罪,並與陪同張柏御的兩名友人拉扯互控傷害,警方訊後將張柏御以外的六人送辦。
警方說,前天中午,張韶涵的父親張志宏(五十五歲)、母親姜柔伊(五十一歲)偕同她的外婆、舅舅姜禮樂到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要求面會張韶涵正在服役的么弟張柏御。
軍方礙於家屬要求,特准張柏御休假。張柏御由楊姓女子(廿六歲)及顧姓友人(廿八歲)陪同,在國軍桃園總醫院前與父母等長輩見面。
龍潭警方說,談判過程中,雙方起爭執拉扯,張父的左手臂疑因此脫臼,在場的除張柏御未提告外,其餘六人互告傷害;案件前晚移送偵查隊時,與張父等長輩同行的一名男子自稱是周刊記者,不停拍照。
張家父母接受偵訊時十分激動,主動表明身分,說是張韶涵的父母親,證人身分的張柏御則反應平靜。警方將兩方人隔離偵訊,張的父母向警方抱怨:「小孩養這麼大,發達就棄養父母」,還罵兒子「看父母被朋友打,不救我們。」
張柏御告訴警方,是父母先動手,楊姓、顧姓友人是姊姊張韶涵的朋友,安排來保護他的;因為他與大姊張韶涵一起住,「爸媽想利用我找姊姊」,兩位友人才會幫忙阻擋,沒有動手打人。
特指部說,張家父母十四日就要求見兒子,軍方希望親子間能好好溝通,前天才會准許張柏御休假,事發後張柏御也向特指部報告始末。
據了解,張柏御告訴警方及軍方,她姊姊張韶涵給了父母
一棟房子及每月六萬元生活費,但
父母要求每月一百萬元,雙方因而起紛爭。
本報記者昨天向張家父母求證,兩人都不在住處;應門的人也不願透露聯絡方式。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1/6108844.shtml
這個更猛
直接殺到營區
根據她弟弟的說法
父母要求每個月給一百萬
但張只願意給一棟房子和每個月六萬
難怪張說父母要的是三四十倍以上,遠超過她所能負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