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2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 ![]() ![]() |
![]() 歌手張韶涵被父母指控棄養紛爭擴大。張韶涵的父母、外婆、舅舅疑不滿她小弟張柏御不幫忙找她,前天到張柏御服役營區興師問罪,並與陪同張柏御的兩名友人拉扯互控傷害,警方訊後將張柏御以外的六人送辦。
警方說,前天中午,張韶涵的父親張志宏(五十五歲)、母親姜柔伊(五十一歲)偕同她的外婆、舅舅姜禮樂到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要求面會張韶涵正在服役的么弟張柏御。 軍方礙於家屬要求,特准張柏御休假。張柏御由楊姓女子(廿六歲)及顧姓友人(廿八歲)陪同,在國軍桃園總醫院前與父母等長輩見面。 龍潭警方說,談判過程中,雙方起爭執拉扯,張父的左手臂疑因此脫臼,在場的除張柏御未提告外,其餘六人互告傷害;案件前晚移送偵查隊時,與張父等長輩同行的一名男子自稱是周刊記者,不停拍照。 張家父母接受偵訊時十分激動,主動表明身分,說是張韶涵的父母親,證人身分的張柏御則反應平靜。警方將兩方人隔離偵訊,張的父母向警方抱怨:「小孩養這麼大,發達就棄養父母」,還罵兒子「看父母被朋友打,不救我們。」 張柏御告訴警方,是父母先動手,楊姓、顧姓友人是姊姊張韶涵的朋友,安排來保護他的;因為他與大姊張韶涵一起住,「爸媽想利用我找姊姊」,兩位友人才會幫忙阻擋,沒有動手打人。 特指部說,張家父母十四日就要求見兒子,軍方希望親子間能好好溝通,前天才會准許張柏御休假,事發後張柏御也向特指部報告始末。 據了解,張柏御告訴警方及軍方,她姊姊張韶涵給了父母一棟房子及每月六萬元生活費,但父母要求每月一百萬元,雙方因而起紛爭。 本報記者昨天向張家父母求證,兩人都不在住處;應門的人也不願透露聯絡方式。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1/6108844.shtml 這個更猛 直接殺到營區 根據她弟弟的說法 父母要求每個月給一百萬 但張只願意給一棟房子和每個月六萬 難怪張說父母要的是三四十倍以上,遠超過她所能負擔的 |
![]() |
送花文章: 375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