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1, 11:01 A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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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不孝棄養?張韶涵:父母要太多給不起
張韶涵迎接29歲生日,她以一襲洋裝大秀性感美腿,在新書「美麗的游離」發表會上切蛋糕慶生,全場為她歡唱生日快樂歌,開心氣氛卻因為被爆料棄養父母而蒙上一層陰影,她透露嘗試和父母溝通,卻屢屢被拒絕,很難過背上「不孝」罪名。
據周刊報導,張韶涵父親生活困苦,父親曾向政府單位申請數千元補助,張韶涵表示,一直和父母電話連絡,卻未獲得對方回應,為了保護家人,她不願詳述細節,只說:「不可能為了3、4千元不養父母,他們要的是30、40倍以上的價錢,超過我能付的程度。」她感謝社工並未核准補助,「這樣對我來說很難看。」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她強調「沉默不代表有錯」,從小到大賺錢養家,辛苦工作一整晚賺來100元加幣,都全交給家裡,未來還是會盡全力奉養父母。 張韶涵去年靠著商演、廣告賺進1.5億元,中國習俗逢九不慶生,她生日相當低調,許願工作、家庭、感情都順利,雖沒有家人陪伴,歌迷倒是送了好幾個蛋糕,緋聞對象Sky也越洋送禮物給她驚喜。 http://www.udn.com/2011/1/20/NEWS/EN.../6106265.shtml 藝人紅了之後好像都常面對到家人索要金錢的問題 到底是要多少呢? 這篇新聞中沒有寫,下一篇新聞報導有寫,我貼出來 |
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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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4, 12:31 PM | #16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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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禮樂要和張韶涵「法院見」 友人嗆:舅舅「刻意曝光」
張韶涵家醜外揚,舅舅姜禮樂主動聯絡媒體大爆料,說張韶涵根本1毛錢都沒拿回家裡,對外說的一個月6萬元生活費父母親根本沒收到,「她有拿錢回家,我就被車撞死!」還發毒誓,要求張韶涵拿出轉帳證明,如果她拿的出來,「我就絕種!」並嗆要和張韶涵「法院見!」
張韶涵家事上社會版面,22日TVBS《2100週末開講》也聯絡到張韶涵的表姑,希望釐清事情真相,表姑僅表示:「以她的經濟能力可以(對父母)付出更多。」並肯定她多年來扛起照顧弟妹的責任,但「對父母親的孝順不夠。」對於姜禮樂的指控,表姑只輕描淡寫,「覺得他說了很多謊。」 姜禮樂也接受《2100週末開講》訪問,資深媒體人粘嫦鈺問他:「你們家韶涵最近瘦得跟紙片人一樣,你看了心不心疼啊?」姜禮樂想了一會兒表示:「當然心疼啊!」不過卻反問粘嫦鈺:「如果你家有這樣的女兒,你會怎麼辦?」最後並指出,自己手上有證據,日後要對張韶涵提出告訴,大家上法院談。這讓其他名嘴聽了直搖頭嘆氣。 另外也有張韶涵高中同學的爸爸call in進節目,表示之前和張家交情不錯,在加拿大常一起外出運動,覺得張韶涵是個相當謙虛、溫柔、很乖的小孩,且對長輩都很有禮貌,不相信她會對家人做出這樣的事,認為家人這陣子的舉動是「刻意曝光」,並大罵:「舅舅的話聽了氣死人!」 http://www.nownews.com/2011/01/23/340-2684092.htm 挖靠 對父母的孝順不夠 是指給錢不夠多吧 原來孝順是用金錢來衡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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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5, 12:57 AM | #20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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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不是當藝人才會有苦難言 人生有各種煩惱與苦痛 所以佛家才有修練的法門 看不開想不透的只有被人生的情欲來折磨 看開了想透了也不是真的無情無欲 而是明白了人生不就是那麼一回事 悲歡離合貪慾嗔痴組合起來就是真實的人生啦!!! 就像看電影小說一樣 如果劇情平順無奇...那還有啥看頭 所以無論發生什麼劇情...記得故事的結尾才是重要的 人生就像看戲一樣...隨時都要抱著欣賞與融合的心情 有衝突才有故事情節的張力 人生如戲..戲如人生 有時要將自己當成觀眾...有時要將自己當成主角 人生就不會是一場場的悲劇...隨時都可以享受著看電影的快樂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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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5, 07:28 AM | #22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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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的父母
肯定是窮日子過怕了 突然女兒能賺很多錢............. 太誘惑人了!!!終於可以享受一下人生了!!! 父母為了培養一個出色的女兒 很可能也花了不少心血與金錢 有時雙方都各有立場吧!! 我們局外人也很難知道真實的內情 也許是他的父母貪婪..也可能是這個女兒不願將賺來的錢給父母 誰知道呢???不能只相信某方的說詞啦!!! 我們只能好好當個旁觀者 想聽他的歌的就繼續聽唄!! 好的音樂該與他的家庭糾紛無關啦!! 不想聽他的歌....也不必管他孝不孝順啦!! 反正都不會去買他的CD 別人家的事....................... 聽聽就好!!給不給錢各憑良心 小孩要給父母多少錢那是他個人的自由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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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5, 10:00 AM | #24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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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藝人是公眾人物,尤其是哪些偶像級的 親屬就是吃定他們家醜不敢外揚,才會讓家屬欲取欲求 這類家務事公說公有理尤其父母輩出來鬧外人很難知誰對錯..必然有損藝人形象,自然影響廠商找他代言的意願,這是可觀的收入..藝人通常都會息事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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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5, 01:22 PM | #26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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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而且他老媽還對外宣稱女兒交壞朋友還吸毒 喂,這種事可以亂講的嗎?吸毒是犯法的耶,就算只是傳聞也很傷藝人,你真的是人家親娘嗎?你真的有腦漿在腦子裡面嗎?搞壞了女兒名聲,他收入會減少,你這樣能有錢分?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你在人前的表現是這樣,誰會相信你在人後是多好的父母? 也許以前是很好的,畢竟張小姐以前跟母親據說很親密。那這樣問題又來了,你為什麼變了? 讓我說的話,搞不好是做賊的喊捉賊,有在碰毒的是張家爸媽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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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6, 04:55 PM | #27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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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韶涵母親再喊話 要女兒把欠稅還清
【聯合追星網╱綜合報導】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徐世經攝影張韶涵的媽媽接受週刊訪問,除了談論到當天去探望當兵的兒子,卻爆發肢體衝突的過程,還向張韶涵喊話,希望她把欠稅的一百多萬元還清,不要連累親人。 據壹週刊報導,張韶涵的媽媽、爸爸等一行人去探望許久未見在當兵的兒子,卻遭到張韶涵的友人Flora阻擋,最後雙方發生肢體拉扯,一行人最後全部被帶回警局,張母還表示當初透過各種管道要找張韶涵請她處理欠稅的事宜,結果她都不聞不問,張母表示自己不指望張韶涵撫養她們,只希望她可以出面,雙方坐下來來好好談,不要老是透過朋友來傳話。 對於張父曾經提過一百萬的事,張母表示當時只是一時氣話,而且自己有手有腳,可以工作養活自己,只是要張韶涵將欠稅的事情處理好,不然現在靠打零工維生,所賺的錢有三分之一都會被拿去扣抵欠稅,這造成她們很大的負擔。 對於舅舅與母親接連接受媒體訪問爆料,張韶涵方面一直不願作出回應,而她原本今天有不少工作通告,也都全部取消。 http://stars.udn.com/newstars/collec...ge.do?cid=6854 這篇有幾個重點 第一:一百萬確有此事,但是氣話還是真要求張每個月一百萬奉養? 第二:欠稅百萬要張還清 欠稅這種事情,大家應該知道政府部門辦事效率最高的就是國稅局 若是張欠稅?應該會找張催繳吧?怎麼會找到張母? 莫非之前張所說的都是真的? 張之前的演藝所得都是納入了張母的帳戶,因此國稅局找張母要稅很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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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6, 05:21 PM | #28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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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本事欠稅沒本事繳稅,這還真是天才呀,錢在你手上跟沙子一樣留不住,還敢嗆女兒 這位張媽媽能不能偶爾講講真話?第一句就扯謊。蘋果日報有報導當天他兒子可沒休假,是家屬要求長官才勉為其難放他出來見人,當天又不是探親日,你也太會睜眼說瞎話了吧 探望就探望,你在兒子面前動手打外人,要說你沒壞心眼兒,上帝也不相信!要打也該打你兒子,干外人什麼事?做錯事還不認錯,年紀長到狗身上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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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6, 08:17 PM | #29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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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能搞得新聞越大越好 哪會在意別人怎麼想 只要給張歌星足夠的壓力就好 我們越不理睬..也許這個新聞就不會被重視 他們的家務事就只能關起門來自己解決 記得前些年江蕙的姐姐將他的錢全搞光了 江蕙不也是以親情為重 幕後如何誰又知道呢?? 這種事的內幕本來就是隱密的 本來是將所有的收入都交給父母 後來可能將這個收入改為自己的帳戶 雙方可能因此爆發爭執 我猜想當初將收入改為自己的帳戶時 張歌星沒處理好...因此惹得父母開始意氣用事 人都有貪欲...搞到這樣 只能說雙方都固執不懂變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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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7, 01:50 PM | #30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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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說這哪是張小姐的事,明明就是政府的錯嘛 以前我們去銀行匯款匯幾百億也沒人會查,現在有洗錢防治法啊,超過幾十萬就要通報了,我匯超過兩萬都已經要我切結了耶,總不能為了想被通報分個幾十次匯款,那會計小姐都不用工作了 如果是張小姐的戶頭就可以用固定轉帳(類似薪資轉帳),將幾億分成每個月千萬,這樣就可以啦,這樣還可以免簽薪資單,戶頭一攤清清楚楚,公司還可以幫他先扣稅,之後代繳,多方便。至於錢呢是結清了,張小姐愛給媽媽多少就給多少 如果用張媽媽的戶頭,國稅局會囉唆啦,所以是法令改了不是張小姐沒處理好,他又不管錢,哪會懂得這些阿里不達?再說經紀人是幹嘛的,這種事本來就是讓經紀人去處理就好,他只要專心唱歌就好 為什麼事情會鬧成這樣,其實很簡單,幕後伸手牌沒得暗槓,當然就興風作浪啦。張小姐家人不是什麼善類,難道他公司就是軟柿子嗎?兩雄相爭,受傷的反倒是當事人。可是你說公司可以讓這一步嗎?別傻了,冤大頭不是人人愛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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