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有沒預防效果要看結果啦!!
你說的是對一般正常人
對那些有犯行的人來說是沒有作用的
矯治就能讓慣犯洗手改過嗎??
相信你也不會同意的
那些強姦犯大多都是心理有問題的
就像戒毒一樣..真能戒毒的很少
再次重犯的還是很多
我是認為要對累犯要大幅度的加重刑期
才是更實際的作法
矯治只是沒太大效果的預防
沒有再加大刑期..對這些人來說根本不存在遏止的作用
甚至是讓他們減少犯罪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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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犯有重度,中度,輕度的,有些人理性上有時能壓抑慾念不能一慨而論,同樣人性就有大壞,小壞之分,所謂一般正常人沒有人不存著一絲歪念,法律能防治小壞有預防作用,難道不就是其功能?
很久以前在公視看過婦女團體論述一個案例,某留美碩士生回台灣後犯下性侵女童案,假釋出來不到幾天又再犯,連檢察官都很好奇,為何在美國生活多年沒有犯或是沒被逮到?
他的回答是美國性侵女童25年刑期起跳而且沒有假釋,因此,強忍下來....
由此可見,他們這類人並非全沒理性上的認知,只不過認定台灣刑責太輕,關一關就放出來
問題是我國法律不能抓強姦犯去槍斃,放他出來又不矯治同樣會被批評,要徹底解決是很困難,只有直接加重刑期不得假釋,可是如果是20歲犯下關個25年,出來45仍是有機會再犯,只是時間換取空間,總不能25年刑期什麼都不做也不理他罷?
有沒有預防作用結果很明確,關在牢裡的人多還是在社會上走動的人多?全世界有法律的國家,相信沒有一個是監牢的人數比外面的多罷?
請教一個問題,您認為怕死的人多還是不怕死的人多?對於怕死的人死刑自然有預防犯罪的作用,再說,有人不怕關,進大牢當深造,有人失去自由哪怕關一天都受不了,哪個前內政部長不是被1020取笑過嗎?說他被收押個幾天啥事都供出來真沒路用,你不能因為看到有人不怕就完全否定法律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