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我一直認同
只要給予合理的利潤"貪汙"即可
官員貪污自古以來皆有
中國古代出了一個最有名的皇帝,專門整治貪汙
那就是臭頭皇帝--朱元璋
他是窮苦人家的平民老百姓出身,深知民間疾苦
當上皇帝之後,發憤圖強要肅清貪污惡習
用盡各種手段,甚至是殘忍的手段,都仍無法肅清貪污
歷史家有分析認為,是因為朱元璋給的官員俸祿無法豐衣足食
造成諸多官員寧願鋌而走險,在朱元璋的嚴刑峻法下貪汙
說這麼多
我一直都認同,合理的貪污去維持這個社會的秩序
可以參閱--作者吳思的"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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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之所以貪污嚴重是土地太廣大,加上中央集權制,所謂山高皇帝遠,地方官吏貪污大都會心存僥倖,"抄家滅族"?查到再說
現今的中國大陸同樣的弊端也是中央集權,看看重慶的例子,一個公安局長像土皇帝一樣,中央要肅貪整治竟然要像古代般派個八府巡案大人去偵辦,連公安局長都要外調...可見國土太大要整治不容易
台灣有多大?要管有哪麼難嗎?香港,新加坡都是土地不大的國土,要嚴管不難,重點是肅貪的制度和法律不健全,說再多都沒用
貪污罪七年起跳,哪怕判個七年,扣除假釋,沒關幾年就放出來,如果污千萬甚至過億以上,投資報酬是划得來的
何況我國貪污定罪率不高,經常在最高法院與高等法院發回更審來更審去,沒十年八載沒法判下來,中間還有透過管道等風聲過後找司法黃牛...
請問..為什麼不貪?
今天若然像新加坡及香港的嚴格法律,一旦發現財產超過收入,沒法解釋清楚,送到法院就可以定罪送去坐牢,檢方也不用花費太大的功夫,一翻兩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