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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司法不公,並不完全在於收賄,政治整肅..
陳姓藝人與前女友的詐騙和誣告官司糾紛附加民事賠償,相信是單純官司,沒有政治力介入,二人只是平民也沒有利用司法黃牛 陳姓藝人的親身經驗,令他對司法完全死心,他先提告結果敗訴反被誣告,據說提的證據證人檢方和法官'全都不採信" 他還有庭上問法官為什麼不採信?得到的答案是他的證據對本案沒用,也沒解釋原因,原告提的通通採用.. 他自己後來分析也許長相不討喜,說話有點嗆,加上司法人員對藝人有偏見,他說關於賠償法官開庭時直接說'你們藝人賺哪麼多錢,原告要幾百萬而已,你就給他,還搞啥浪費司法資源.." 陳姓藝人說聽到這段話真的傻眼,馬上回嗆法官藝人賺的都是辛苦錢,並沒有外界想像每個人都能賺哪麼多? 當官司打到最後,他說宣告投降直接嗆法官,被提告的罪名最高刑期是多少?你就直接判到最重,不要再囉唆... 最後,他放棄上訴坐牢'深造"以示對台灣司法抗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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