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elna
那小孩高拐責任是算小孩嗎?那我們以後不就不能再罵人家教不好了嗎?
讀者是媒體的衣食父母,有需求才有供給不是嗎?讀者覺得無所謂,媒體才敢這麼混吧
如果每次媒體犯錯讀者就像罵王育誠那樣罵,今天還會有這等局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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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分明,一翻兩睜眼,小孩未成年犯錯父母要負連帶責任,成年以後自己要負責任,法律也是這樣明定的沒啥好爭議,基本上,小孩和父母雙方都有責任,不是單一的問題,你這個例子比喻得不太恰當
讀者不是覺得無所謂,有所謂也奈何不了他們,現行法規ncc只能管電子媒體,管不到平面媒體,你可能不清楚有些媒體背後有龐大的金主在支撐,其實銷量並沒有想象中好,不看他們也不會倒的!媒體的生態非常複雜,衣食父母是讀者?不完全是,恐怕廣告主才是真正的父母,他們要把廣告放到你家媒體並不一定是看銷量的
掌控媒體等於擁有發言權,不然,搞高科技起家的王小姐吃飽沒事幹去收購入住香港無線電視台?而香港又是台灣哪家t台的大股東,用間接的方法就等同掌權台灣一家大媒體
歐美各國雖然強調新聞自由,法令也有保障,前題是不能造假,這是舉世皆然,我們管得很鬆,政府都不理,讀者能做什麼?
ps:大姐如果您有認真把我又長又煩的回文細仔看清楚,我是在回應另一位版友的論點,不能把責任全推給讀者,你去政大新聞系旁聽一下看看他們有沒有教新聞道德和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