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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不是覺得無所謂,有所謂也奈何不了他們,現行法規ncc只能管電子媒體,管不到平面媒體,你可能不清楚有些媒體背後有龐大的金主在支撐,其實銷量並沒有想象中好,不看他們也不會倒的!媒體的生態非常複雜,衣食父母是讀者?不完全是,恐怕廣告主才是真正的父母,他們要把廣告放到你家媒體並不一定是看銷量的 掌控媒體等於擁有發言權,不然,搞高科技起家的王小姐吃飽沒事幹去收購入住香港無線電視台?而香港又是台灣哪家t台的大股東,用間接的方法就等同掌權台灣一家大媒體 歐美各國雖然強調新聞自由,法令也有保障,前題是不能造假,這是舉世皆然,我們管得很鬆,政府都不理,讀者能做什麼? ps:大姐如果您有認真把我又長又煩的回文細仔看清楚,我是在回應另一位版友的論點,不能把責任全推給讀者,你去政大新聞系旁聽一下看看他們有沒有教新聞道德和倫理 此帖於 2011-05-09 07:17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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