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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5-10, 02:10 PM   #12 (permalink)
barrie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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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查看文章
elna姊

不能這麼解讀啦

我認為這事情不只是聞髮香,應該是一些肢體接觸

年輕小伙子最喜歡這種肢體接觸,職場上也屢見不鮮

就是摸摸女孩子的頭、碰碰女孩子的手臂
古大俠是過來人

沒動手只是嘴巴說說,說很香在法律是上不可能構成性騷擾罪

把自己真實感覺說出來也犯罪?台灣的法治恐怕永無寧日

實際上,我們得到的是有限的資訊,只看到小男生的辯白,他說沒有動手,說了兩次很香而已就離開,一切等法庭上看有沒有人證,否則各說各話,仍不能判小男生有罪啦

個人認為故意捉弄對方會說你很臭才是不尊重
barrielee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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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1 (2011-05-10),grc45 (2011-05-10),YaYa07 (2011-05-10),古里特 (201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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