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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5-21, 01:24 PM   #15 (permalink)
barrie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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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YaYa07 查看文章
很久以前美國就發生過
救人的還是醫生
結果程序不對照樣被判刑罰款

所以別太熱心
看到事故打電話就可以了
其他的不是專業人員就別亂動
不然運氣不好...
對方家屬要告你時...那還真哭不出來啦!!!
台灣常有醫生因醫療疏失被病患告

醫師總會喊冤救人反而被告,誰敢當醫師?

是否過失認定當然是交由法院判決,民眾認不認同是兩回事,總不能認為救人的動機是偉大,其中任何疏忽是可以被接受或原諒

整個判決,個人認為是有"過失",但,不能認同是法院對業務過失至死的看法,因為穿不穿救生衣會否同樣溺斃,法官認為沒絕對關係而有相對關係,台灣法律上這種認知就構成過失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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