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barrielee
人間法還是比心中法大,莫可奈何
法律認定你有過失,不服氣就上訴,再輸的話也只能認了,不然能怎樣?
突然想到去年黑人義賣T-Shirt事件,他就是沒有按照程序來做惹得一身腥
黑人及他們支持者論點就好像樓上Y大一樣,做慈善還要管程序正義?全捐或捐少部分也是捐,有做總比沒做好,為什麼要質疑他?以後不要多管閒事,做什麼善事?
世俗的規定就是這樣,歡喜做甘願受,要做就按照遊戲規則來玩,不然窩在家裡就沒人會找你麻煩
如果三位義工多做一下多謹慎要死者穿上救生衣,他們也許不會死,就算還是出意外,死者家屬找個超級無敵的律師來也沒法告得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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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有云....送佛送到西
也就是說好人要做到底,不能做半套.....不然不如別做
做好人是要付出代價的......就像之前玻璃娃娃事件
做好人要先自己惦惦本事、想想付出的代價...所以做好事是種"衝動"
,一但你靜下心仔細思考之後你恐怕就會推翻之前的"衝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