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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5-25, 05:47 PM   #6 (permalink)
el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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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Ya07 查看文章
【聯合報╱記者王汝聰/板橋報導】 2011.05.25 02:50 am

新北市議員陳明義昨天召開記者會,指新莊區速博其得托兒所附設安親班,日前驚傳負責人丈夫王品翔猥褻小二女童案,警方受理時雖有女警詢問案情,卻疑似向檢察官請示後,要求女童繪出對方的性器官佐證,對女童造成二度傷害。

陳明義指出,女童去年被托兒所負責人丈夫王品翔猥褻後,因老師無意間聽到女童告訴同學,說被園長先生猥褻才曝光,女童事後雖已經轉學,卻已造成心理嚴重傷害。

陳明義指出,女童的家長向新莊警分局報案,受理報案的女警一再詢問女童為何不離開現場,並以極嚴重的口氣告知女童,如果製作筆錄時說謊會有法律責任,後來還要求女童描繪性侵者的性器官,女童媽媽才憤而向他求助。
這是恐嚇嗎?小二的女生才八歲,他懂法律責任細蝦?好偉大的國民教育喔,我八歲的時候老師可沒教這個

不過話又說回來,教小孩指認犯人應該是違反程序正義的喔!美國有個檢察官讓一群小孩指認一個十九歲少年猥褻他們,最後少年因證據不足判無罪,因為這些小孩的指正被刻意誘導,也沒有兒童服務工作者在場(當時這職業主要是處理受虐兒童的樣子),法官認為證據可信度不足駁回檢察官抗辯,這是很多年前的讀者文摘刊的,可能因為太多類似情形所以後來抓很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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