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1 |
管理版主
![]() ![]() |
![]() 【聯合報╱記者王汝聰/板橋報導】 2011.05.25 02:50 am
新北市議員陳明義昨天召開記者會,指新莊區速博其得托兒所附設安親班,日前驚傳負責人丈夫王品翔猥褻小二女童案,警方受理時雖有女警詢問案情,卻疑似向檢察官請示後,要求女童繪出對方的性器官佐證,對女童造成二度傷害。 陳明義指出,女童去年被托兒所負責人丈夫王品翔猥褻後,因老師無意間聽到女童告訴同學,說被園長先生猥褻才曝光,女童事後雖已經轉學,卻已造成心理嚴重傷害。 陳明義指出,女童的家長向新莊警分局報案,受理報案的女警一再詢問女童為何不離開現場,並以極嚴重的口氣告知女童,如果製作筆錄時說謊會有法律責任,後來還要求女童描繪性侵者的性器官,女童媽媽才憤而向他求助。 陳明義指出,警方稍後找到涉嫌猥褻女童的王姓男子,他承認因沈迷網路色情,才會在與女童獨處時侵犯女童,訊後函送板檢偵辦。陳明義對女警製作筆錄造成女童二度傷害,及社工太晚介入表示不滿,強調將在議會臨時會質詢。 新北市社會局昨天澄清指出,女童母親報案時,家暴中心社工就陪女童接受偵訊至深夜;本月20日下午也派人前往該安親班檢查,發現托兒所雖為合法立案,但違法經營安親班,已立即要求改進;本月24日複檢時,10名小學生及王品翔均已不在托兒所內。 【2011/05/25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6357626.shtml 這位女警可能要說這是程序正義 對性自主案都必須要有的審問過程 如果沒問就是失職不盡責 好像大陸新娘來台也要問一些不堪入耳的問題 這也是程序正義呀!! 不問不行...這是工作程序上的要求 被性侵猥褻...警察當然要照本宣科的問問題 有錯嗎???那也是程序上的錯啦!!! |
![]() |
送花文章: 39317,
![]() |
![]() |
#6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 引用:
不過話又說回來,教小孩指認犯人應該是違反程序正義的喔!美國有個檢察官讓一群小孩指認一個十九歲少年猥褻他們,最後少年因證據不足判無罪,因為這些小孩的指正被刻意誘導,也沒有兒童服務工作者在場(當時這職業主要是處理受虐兒童的樣子),法官認為證據可信度不足駁回檢察官抗辯,這是很多年前的讀者文摘刊的,可能因為太多類似情形所以後來抓很嚴 |
|
![]() |
送花文章: 760,
![]() |
![]() |
#11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 |
![]() 簡單說就是專業訓練不夠..平常沒有要求
記得好多年前有美國的警察來台灣教學 那時報上有說他們的訓練很簡單就是不斷反覆的練習 而我們這都是會了就可以..其實知道就好了 到真要用時才知道訓練不足的結果 看我們學校教育也是如此 拼命的想要教很多 而不是想要紮實的打好根基 貪多嚼不爛...這是我們最大的問題啦!! 只要一說到...大家都知道...只要一做起...沒人放在心上 平常不要求不注重...只有出事時才放在嘴上振振有辭 空談而已................ |
![]() |
送花文章: 39317,
![]() |
向 YaYa07 送花的會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