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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記者王汝聰/板橋報導】 2011.05.25 02:50 am
新北市議員陳明義昨天召開記者會,指新莊區速博其得托兒所附設安親班,日前驚傳負責人丈夫王品翔猥褻小二女童案,警方受理時雖有女警詢問案情,卻疑似向檢察官請示後,要求女童繪出對方的性器官佐證,對女童造成二度傷害。 陳明義指出,女童去年被托兒所負責人丈夫王品翔猥褻後,因老師無意間聽到女童告訴同學,說被園長先生猥褻才曝光,女童事後雖已經轉學,卻已造成心理嚴重傷害。 陳明義指出,女童的家長向新莊警分局報案,受理報案的女警一再詢問女童為何不離開現場,並以極嚴重的口氣告知女童,如果製作筆錄時說謊會有法律責任,後來還要求女童描繪性侵者的性器官,女童媽媽才憤而向他求助。 陳明義指出,警方稍後找到涉嫌猥褻女童的王姓男子,他承認因沈迷網路色情,才會在與女童獨處時侵犯女童,訊後函送板檢偵辦。陳明義對女警製作筆錄造成女童二度傷害,及社工太晚介入表示不滿,強調將在議會臨時會質詢。 新北市社會局昨天澄清指出,女童母親報案時,家暴中心社工就陪女童接受偵訊至深夜;本月20日下午也派人前往該安親班檢查,發現托兒所雖為合法立案,但違法經營安親班,已立即要求改進;本月24日複檢時,10名小學生及王品翔均已不在托兒所內。 【2011/05/25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6357626.shtml 這位女警可能要說這是程序正義 對性自主案都必須要有的審問過程 如果沒問就是失職不盡責 好像大陸新娘來台也要問一些不堪入耳的問題 這也是程序正義呀!! 不問不行...這是工作程序上的要求 被性侵猥褻...警察當然要照本宣科的問問題 有錯嗎???那也是程序上的錯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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