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bruce-yan
鄉下地方比較沒管制在自家土地土葬..
處理過好幾門..
一門比一門還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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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抓,是懶得抓,也看地方抓,因為法令尚未完全落實,
會被抓包是因為在北部,在中南部不太誇張就比較沒事,若真的要壓你,
就用殯葬管理條例第2條第1款、第2款、第6條、第22條第1項前段、第56條第1項規定來抓。
如「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除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外,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必要時,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起掘火化後為適當之處理,其所需費用,向墓地經營人、營葬者或墓主徵收之。」
PS.細項有興趣自己找
事情可大可小,哪天政府缺錢,找人開刀就自己認了,除非跟以下的人一樣有錢
法令規定:墓基超過八平方公尺法定面積,每逾八平方公尺罰六萬元。
愛物園,台北縣府自95年起,至今(99年)對林淑如墓開罰五次共廿七萬元,對郭台成墓開罰四次共廿一萬元。
蔡英文父親蔡潔生位在新店私立青潭花園公墓的墓園,被罰四五六萬元。
前國泰蔡萬霖800平方公尺墓園挨罰588萬,瑞芳鎮金石墓園
台塑王永慶780平公尺墓園挨罰572萬元,林口長永福園
辜振甫位於屏東高樹鄉的龍泉墓園,違反土地使用規定,超大163倍,以1倍6萬元計算,罰金978萬,再加上超高2倍多,加一加,總計要罰998萬,這還是依最低罰來計算的。
這種罰金,有錢人才不怕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