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 (2011-07-15 11:55)分享|
台灣計程車司機,性侵日本女學生,板橋地檢署聲請羈押,地院法官卻認為,司機沒有串供逃亡之虞,裁定5萬元交保,引起輿論抨擊,女學生痛哭,嫌犯的一夜情說辭,擺明欺騙法官,現在人放出來了,就表示可能還會遇見性侵她的人,想到就怕。受害的日本女學生,緊握男友的手,躲在牆邊哭泣,被性侵,已經夠慘了,沒想到加害人落網隔天,就獲得交保,讓女學生的心靈二度重創。
11日晚上10:00多,日本女大生,搭計程車找男友,司機卻把載到山區侵害,在她脖子上留下兩道明顯傷痕,12日被逮捕後,司機供稱雙方一夜情,脫罪說辭,讓女學生情緒激動,邊哭邊罵。
嫌犯不認罪,不意外,受害人不敢置信的是,檢察官聲押,法官卻認為,無法證明嫌犯有逃亡或串供之虞,裁定5萬交保,女學生和男友怎麼也沒想到,在台灣,性侵犯付了5萬元,就能重獲自由,這絕非國情不同足以解釋。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10715/4559955.html
法官被罵也不是第一次了...更不是最後一次啦!!
公投廢法院...以後採網路公審...再爛也比法官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