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欣賞進入都市收取碳污染費的作法.....
以車輛待速時間來處罰真的很無聊,馬路上待速的車輛可能有
1.特種車輛....如吊車等需要以引擎動力來運作附屬設備的車輛
2.大客車...需發動引擎放冷氣,維持車內一定溫度,無法透過
開窗散熱..
3.冷凍運輸車輛...貨艙中的低溫需要靠引擎動力讓冷凍系統運作
4.等紅燈的各式車輛
5.少數在車上吹冷氣的人
上列前三項屬不可抗力的情況,等紅燈的也是不得已,既浪費時間
又浪費燃料。最後才是該罰的.....
不如設定一個區域,規定某些時段進入該區域的車輛要繳交費用,
讓駕駛人以替代方案進入該區域(如搭大眾運輸系統)....
台灣馬路上的車75%僅搭載一個人,若把大眾運輸搞好搭配限制方
案,即可節能減炭又環保.....
大高雄應該發展公車捷運,以連結公車代替捷運列車,採多條路線
X橫X縱的方式行駛,當你出門有方便的大眾運輸可使用,應該可以
降低一些自己開車騎車的意願,加上限制地區應該可以降低車輛上
路數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