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luck cat
其實您講到一個重點,台灣現在確實是 [監獄爆滿]
據我所知,現在很多犯 竊盜.詐欺.偽造文書.挪用公款....之類兩三年刑期的犯人.
都因為監獄爆滿~~而改服社會勞動役,
大部份都被叫去當清潔隊~掃街.清理垃圾....等等
所以加重酒駕刑責,反而會造成社會的負擔,
這些酒駕的人~去監獄還要國家管他們吃住~實在沒道理!
萬一監獄爆滿~結果他們也只是去服勞動役~~實在便宜了他們!
應該要加重酒駕罰金,至少是現在的三倍,
並嚴格強制假扣押酒駕者的薪水,
讓他們付出金錢上慘痛的代價~或許會有嚇阻作用吧?
(不過對於從事自由業的人....又是一個漏洞....)
可惜台灣沒有像新加坡的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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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流行脫產,罰多少錢或民事要賠多少,最終一毛都拿不到
監獄不夠想辦法解決,試想想被酒駕撞死的,要是一家的經濟支柱,這個家變成破碎,難道不會造成社會的負擔嗎?
除非酒駕者是陳進興之流,進入大牢像家常便飯一樣輕鬆愉快,要是換成一般老百姓,像哪個女歌手無照酒駕撞死女護士,因為達成和解被判緩刑,如果真要他坐牢恐怕半年都很難受,保證他會刻骨銘心
用加重罰鍰嚇阻酒駕事故,只要大爺有的是錢罰得起,誰怕誰?(有句俗語錢能解決的就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