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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這個律師變聰明只是站在被告的立場,希望打悲情牌求和解 可是他沒有考量ma是藝人,以及他過去的種種行為因此亳無說服力 真的窮到只剩媽媽的醫藥費要拿出來賠嗎?哪之前天天有心情去夜夜笙歌又怎樣自圓其說?他還在節目公開說一個月喝酒的錢就幾十萬 而且律師自己的說詞出現矛盾,說兩百萬是ma媽的醫藥費,之後又說這不是最後賠償的金額而是給司機暫時應急之用,哪表示什麼? 網路上不少人開罵,好像很有誠意公開兩百萬支票但又說到如此悲慘,受傷的運將好意思拿你兩百萬醫藥費嗎? 難怪司機的律師認為他們在玩什麼花樣?早前沒通知司機家屬就帶一票媒體跑到醫院慰問,因而遭拒見,後來家屬主動聯絡他又不去...最後決定不談和解法庭上見 昨天媒體報導,他們在法庭上的辯護策略是推給酒醉記憶是片段式,有沒有踹人全都忘了?果然不出所料,律師以畫面被計程車擋住,沒法證明ma有踹到司機 好樣的,因為檢方起訴用了重傷害罪,他們的辯護律師只承認普通傷害,倘若法官認定不構成重傷害,被告就勝訴 可是在台灣這個社會,他是藝人一旦刑事責任全開脫,他會不會像政治人物高興到說"司法還他清白或公道?",刑事上無罪是很好,演藝圈還能混嗎? 此帖於 2012-03-02 12:41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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