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qdenise
您心中已有定見…自然沒什麼好講…
就事論事…
王家的事有沒可能發生在其他人身上?
為何司法案件有判決先例的引用?這事件是否成為將來類似事件處理範本?
國家公權力可以依法強拆民宅?而該民宅擁有合法獨立產權…這樣的法適當嗎?
ex:房價高漲…今天我們好不容易買下一棟屬於自己的透天厝…
幾十年後我的鄰居全部要改建成大樓…但我想住透天厝呀…(每個人有他選擇的自由吧)
建商願依我原屋坪數或價值跟我交換士地改建…我只能任其宰割…不能談好一點的條件
不然他可以 都更法第36條公權力介入強拆來威嚇…
合法擁有 所有權 可以被侵犯,為的是什麼樣的公益?是不是有討論的必要?
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窮盡一切司法程序都無法救濟時…當然拿憲法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這也是大法官釋憲存在的價值…這件事…稍有法律知識的人一看就知道都更法跟憲法相背…
也是為何一些教授學者力挺王家的原因…應該也是北市府三位人權顧問律師請辭的原因
這也是法律與時俱進,需要常修法的原因…
或許到那時候…我們的法律會變成:
公權力介入…把集中在少數富人手中的錢財分配給所有人
把少數人佔用的大筆土地…分給窮困無屋可住的人
(這個制度是不是很眼熟 現在這樣做… 蔣公一定起來巴立法者 的頭啦)
再說耕者有其田…當時的時空背景…它是惡法嗎?
人民辛苦耕種…最後得大部份利益的是地主…
在那個以農立國的時代…農人佔了70%以上…
天候好的時候可以溫飽…風不調、雨不順時.…損失自己負責…日子過不下去了…還要付田租…
當時設計出這最套制度的專家、學者稱得上悲天憫人…為人民謀福利…
這套制度不也為 小蔣總統贏的民心?記得小學社會課本是這樣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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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好講還講這麼多...
耕者有其田對地主是惡法
都更不也是只對少數不得己意的人來講是惡法嗎?
都更有這麼差嗎?
那道路徵收怎麼不見這些滿口正義的人出來鬧個天大地大我最大
那可是連補償你一間房子都沒的談的說
王家自己都從不理睬召開的協調會
現在一群不關你事的人好像被媒體控制一般一股腦的罵聲隆隆

從
媒體沒有訪問那些贊成者來看
為何?沒搞頭嘛~
就可知了(台灣新聞是如何的邪惡) 現代人是如何被媒體所控制(看久了每次吸收0.01%幾年後就加入腦殘一族)
至於其他真的沒什麼好講
網路筆戰
沒有輸贏可言
是浪費時間
更不可能說服
非自己的論調之他人
寫上一篇只是看了大多數人站在所謂的王家立場
覺得也該表達一下不同看法
雖然知道一定有人會頂你一下
但最後猶豫幾秒後還是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