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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4-05, 10:01 PM   #9 (permalink)
el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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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Ya07 查看文章
都更是美麗的惡法
外表上塗上美麗的裝飾
執行上卻是粗暴黑暗

冠冕堂皇的理由不是脫罪的法寶

我們怎能說釘子戶一定是漫天要價的
合建本身就該是雙方滿意或能接受下達成的
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政府可以當第三公裁者
怎能成為某一方的殺手呢

早就傳出不少黑道介入強迫都更
都更為人詬病已非一朝一夕之事

以此件事來說
原屋價值將近億元..建商也給於將近億元的房屋
新聞中說建商並沒虧待原屋主
這簡直是說人民是白痴
去問問其他有經驗的建商或屋主
合建是給你原來等值的房屋嗎??

我有朋友...建商願以三七分來合建
健商只願拿三成的房屋
當然是我朋友佔有對建商有利的條件
可惜的是我朋友毫不考慮就拒絕了
原因只是他們還不想改建..

合建本來就有很多複雜的狀況
豈能單一的來統一解釋
惡法不是反對都更
而是指責其法之粗暴不完善
嗯,之前非死不可有朋友提到改建後的這個問題
那個人也是建築事務所的...助理

他講了一堆我現在找不到了,被淹沒...
不過大概的意思就是,改建前多半是實坪,改建後坪數要算公設
就算給你換兩倍坪數,去掉公設真的有利嗎?

從這個角度來看,我想王家不肯同意的理由倒是可以推敲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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