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kyo111111
警察先生很客氣 看起來年紀比我大沒幾歲就當到副組長
要離開時後說地檢署不一定會受理
要真上法庭 陳**你最好想辦法證明你自己書上所說的關於你自己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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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飛 早已經跟這位副組長多次打過照面了,
請他在他的合法權責之下盡可能範圍之內讓你放鬆心情讓事情明朗化,
另外提告事件,所有事情都是秉持偵查不公開原則,
請您不要再節外生枝多做言論上的刺激,因為論壇是所有會員的你也要兼顧其他會員權益,
論壇內 不飛 除了違法違規之外,一向不喜歡刪除文章,主張言論自由,
律師方面,我也早就跟他多次溝通過,
法院方面,只要是你有律師,那就全權給律師處理,你提供你該有的權力主張就好,
論壇方面,站長跟不飛該做的都做了,甚至不該做的也在合法範圍下做了,
所以,請你安靜一點等待事情發展下去,
請千萬不要影響到所有會員的權益,讓事情圓滿和平歡喜落幕,
以上就是 不飛 個人的告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