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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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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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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大~~~容小的說明
台灣社會自從過度開放之後媒體與論甚至可以操控國家,以此案來說~~ 民眾報警失竊物僅值20元,倘若處理員警說"阿~~~20摳娘我幫他出你 饒他一馬",我相信隔天蘋果日報就會有標題寫"OO警分局XX派出所員警 包庇竊盜縱放現行犯"的新聞出現,員警只好"依法行政".....抓回去偵查、 做筆錄,函送地檢署.............最後法官就會以其情可憫從輕量刑,讓他以 最少的代價解決此問題......好心點的員警會好人做到底,看看能否幫他找 個飯碗捧..... 有些公務員會說"不是我不通人情~~而是社會現實逼著我公事公辦來自保" 講一個朋友家的實例~~~ 有位同學家住眷村,他們村子改建要搬遷,許多住戶搬出後將原有私人增設 的有價廢棄物賣給古物商資源回收,有位住戶平時跟隨兒女遷居外縣市,搬 遷後循例將自家增設的有價廢棄物賣給來村子做生意的古物商,當廠商作業 時忽然有員警到場說"有人檢舉你涉嫌竊取國有財產",於是將廠商一干人等 帶回,經偵查後確認該廠商是經原住戶同意且雙方當面交易後才動工的,且 並無涉及竊取國有財產(買賣標的為住戶私人增設的不是原有國家配置),但 還是移送地檢署....................最後偵查庭後檢察官不起訴,還抱怨警方 浪費國家資源亂移送.... 事後內幕..............原來該村已經被不肖村長給"統包"(私售)了,威嚇村民 搬遷後不得私自販售有價廢棄物,還拿出國防部公函魚目混珠為工具威嚇村 民。該住戶平日不住村內與子女同住外縣市,而鄰居沒有交代淺規則要遵守 ,以致村長與勾結的民代不爽,故意報警處理~拿警察做打手,而警方不敢 "不處理"只好依法行政好脫身................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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