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這篇文章中若法律規定的是"該告知而未告知故意隱瞞者XXX...."
賣家就要賠錢了,這官司贏在"法律沒有規定要交代"所以賣方獲勝.....
這讓我想起賣中古車,台灣賣中古車的商人都把購入的車輛整理得煥然
一新,比美新車展示中心內的展售車。這樣買家就無法從車輛外觀看出
這輛車是否有隱藏性問題,必須等交車後才知道到底自己是得龍眼還是
得時鐘....
日本人賣中古車採取"現狀渡"的方式交易,意思就是這輛車未經美化遮
掩,買家可以清楚看到這輛車的缺點,知道這輛車之前的使用狀況,買
不買由自己決定。倘若你預算比較少你可以用比較便宜的價格買輛有小
瑕疵的車回去用,或者花大錢買輛車況最好的新古車回去直接使用...
奸商奸商無奸不成商,生意怎麼做看個人~~沒有賣不出去的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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