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廢死爭議,監察院院長王建煊上午公開表示反對廢除死刑,他說,始終不了解,為何殺人犯殺死很多人,人權應該被保障?那被害的人,或被害死一家人,沒有人權嗎?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不應被世界人權主義牽著鼻子走。若對方講得對要做,但不符合我們國家需要的,不要硬跟著人家,人家把我們加分,表示我們重視人權,但政府重視人權,是用這種方式加分嗎?
「被害的人沒有人權嗎?」
王建煊上午與媒體茶敘,他表示,就國際人權角度看,廢除死刑的國家人權分數較高,但馬英九總統是否擔心國家人權分數低,因此不願表態?他也不敢講。
他始終不了解,為何殺人犯殺死人,他的人權都應受到保障,那被害的人,死掉的人沒有人權嗎?
廢除死刑 公義何在?
他說,廢除死刑,公義何在?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從生命權、人權及誤判角度辯護,但泯滅人性的兇手在虐殺被害者時,天理何在?又有何公平正義可言?那些主張廢死的人可能會勇敢的說,若自己遇到滅門慘案,還是會主張廢死,但假設說遇到與真遇到,是完全不同的。
王建煊表示,死刑應該慎用,但不應廢除,看到被害人,生氣得要流眼淚,要罵三字經,即使台灣多數人主張廢死,他就是不廢死。主張廢死是個人意見,國家法律尚未廢除死刑,現在仍有多位被判死刑未執行,就是沒有依法行政,如果擔心死刑犯的冤魂找你,那被害者的冤魂也會來找你。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7576968.shtml
廢死聯盟要保障死刑犯的人權
但受害人的人權、死掉的人人權又置於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