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 不飛 您的寶貴訊息﹗
本人自己親自填寫(非網路申請),填入個資,並經親筆簽名的信用卡申請書而得函件(平信)寄送到宅的。
由於新近的晶片植入卡內,它有個 PIN (個人識別號碼),也要隔個幾天後才會寄到(分別前後寄出),這道保障竟然給省略了。
事實上,個人並未曾申請過該發卡公司的信用卡,可他們怎知道我的所有個資。
根據此地的個人資訊保護法,其他任何金融機構都要絕對保密,這是保護彼此利益的正統做法。
納悶的是,本人信用卡總共有七家著名銀行的了。根本都不需要那麼多的卡,而且自己擁有的大部份都是金卡或銀卡。
那些兩光的銀行犯不著再寄些普通的信用卡來添麻煩。
不過,我會參酌 不飛 的建議,利用機會迅速的電話聯絡這些不經由自己授權的信用卡之擅寄。
這著實令人有不受資保法保障的疑慮,這等於是半強迫別人來使用信用卡。凡事來得太過輕易的,多少都會有問題。世道難,人心險。
到目前為止,我已剪掉近十家公司寄發的信用卡。這已違反個人的獨立消費意願,應及早處理以免夜長夢多,滋生不必要的麻煩。
再次感謝 不飛 的好見解﹗
此帖於 2013-01-27 06:46 AM 被 grc45 編輯.
原因: 邊做滾輪運動,邊看「甄嬛傳」,錯字,真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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