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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酒駕累犯致人亡判死? 謝國樑:須考量罪刑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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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7, 05: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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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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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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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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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UID - 3945
在線等級:
註冊日期: 2002-12-07
文章: 18491
精華: 0
現金: 2652339 金幣
資產: 3433029 金幣
引用:
作者:
crd1871
文中說
一般來說,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恐怕並沒有殺人的犯意。
大家覺得沒有嗎?明明就知道酒駕可能會撞死人,卻偏偏要酒駕,這樣能說沒有致人於死的犯意嗎???
可能會撞死人
那也意味著不會撞死人或只撞傷人
這與蓄意殺人還是不同的呀!!
站在法律觀點上來說這還是不足以構成死刑
現在連殺死自己的父親..法官都不會判死刑了
更何況這種罪呢???
人們反對廢死
其中很大的原因是我們法律的刑期是可以打折的
而且還可能是很大的折扣
酒駕肇事的那個印度裔英國人
居然可以拿著頭來的護照離開台灣
唉..................
反對廢死不如說是對我們的司法尊嚴最大的不信任票吧!!!
送花文章: 3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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