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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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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語中有句在美國被用的最為廣泛的貶抑詞 - bastard - 意即來路不明(不知父親是誰)的私生子;這是極端負面的形容詞(也是名詞),它的狹義定義為經由雜交後而得的孩子。
這在哪個國家都很不光彩,尤其在全球槍械持有最多的美國,大部份的槍殺案件都與感情的叛變有關,所以人類最放不下的是自己的另一半被別人蹧蹋蹂躪。 通姦無罪的話,人類就跟禽獸一樣;而法律只是道德破產後的最後解決方法。反向思考很重要,所有的業障,皆建於惡因。對付禽獸,惟典是用。 我就不相信誰的母親、老婆和女兒可以任人....,可以的話,美國每年十萬人中有三成人死於槍下,是死個什麼理由? 據國家步槍協會(NRA)的統計,全美有450萬人擁槍,以全美人口除以槍總槍數,換算平均為九成人,人手一槍。 除了打獵、打靶與根據憲法合法擁槍自衛外,其他用來搶劫銀行?情殺才是主因,美國人一般不是號稱對性愛最開放的嗎?為何那麼的不大方? 在合法通姦的州份,為何自己上別人老婆時就可以,在自己的老婆被X時,就受不了,而要致對方於死命?原因何在? 對自己的配偶失去了性趣,大可協商分居或離婚,不必那麼的委屈。在此段時間,兩造各有自由,不必有什麼道德負擔,更不用擔心法律的制裁。 . 此帖於 2013-05-11 10:17 AM 被 grc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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