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請點閱以下連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609/219955.htm
從未上過東森新聞的我,為了搜尋Discovery頻道推出之「台灣特戰部隊」系列節目隨時,
竟然也看到了這則『德州允許嫖客射殺拒絕做愛的妓女』的新聞,點入閱讀後,有感待發。
嫖娼妓這種撈什子,個人是絕對不贊成的。對異性交往都不能從容成功的話,這似乎值得檢討再三的。
可此則新聞的關鍵仍有論議的空間,例如,任何的嫖客都可在德州當地,依此「正義」的判例,
輕易的以「不願意履行性服務」為由,進而草率的開槍。
去嫖娼隨身還攜帶上膛的槍械,這個環境還真是危險。帶著這要命的東西,真只為著「自衛手段」?
一個殺人如麻,已成常態的「天堂州」,還是無法走出一條康莊大道,
讀其屠殺的歷史,真是悲哀呀﹗
娼妓為了生活從從事性行業,有誰會拒絕淫行?法官及陪審團竟然會如此之判決,
這不正象徵著該地之濫殺無辜之冷血與普遍。被槍殺者手無寸鐵,就算性交易有問題,
仍可訴諸法律。簡單之舉,就是召警前來處理便是,為何要以殺戮手段為之?
美國人在國際上到處都在殺人,在其國內也一樣殺得令人感慨萬千,如此以上帝聖經為張本的國家,
到處都是恨,這樣的國家,實在是個安居樂業的好地方,真是上帝恩賜得寵之地?
自作孽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