糗了......
這下子糗大了.....
果真被YAYA07版主一語中的
在此小老兒焚香沐浴... 敬誠禱告上蒼
薑王爺可千千萬萬別現身
小老兒這濫芋充數的半瓶醋
見光可就破功了....
薑王爺只要法輪一揮
小老兒就得滿地找牙齒了
這下子沒"低賽"可"啦"
可怎麼得了!可怎麼得了?
.....................糗了的分線...................
古代御醫能懸絲把脈,現代神人會隔空抓藥
說真的小老兒.........跟本......不信
可小老兒也幹了這回事...
哇咧....
打麻將...放炮了...立即洗洗牌....應該不用付錢吧?
請問小Q仙姑...您的法力是否可使覆水重收?
洗牌了....洗牌了....努力洗牌中.....
再怎麼猜應該也猜不出來.....可能只有猜董會猜中吧
G大貴尊長分割前的土地,不是繼承自貴尊長的尊長...繞口令?
而是自有土地
那麼"豬"、"羊"可能就會變色了
小老兒看到G大前文寫到分割前原地主是貴尊長及其弟時
差點從椅子上摔下來
這實在有違常情,可見貴尊長當時一定承受很大的壓力
民法789條 法條請自行參考前PO文
適用這條的條件是...得滿足
787條規定中"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
簡單說明就是,"土地所有人"依自已的意思分出袋地,才適用789條
除此之外適用787條
這條文中說的土地所有人是分割前土地的擁有人,也就是G大的貴尊長
法律訂定的原意,旨在保障善良的無辜者、受害人或第三者。
而當初申請分割土地的申請人正是G大您的尊親
依法只有他及共同持有人,有權提出怎麼分割的方式,地政事務所才會依申請核定分割
原本G大您的尊長是被分割人(受害人),現在變成分割人(加害人)
原本繼承自它人的被分割人,當然應受法律保護。
現在豬羊變色,角色轉為分割人
既使有協議書,可能也會很難回答以下假設性的提問
"當初是你申請分割的,分割方式也是依照你的要求。如果當初要分出道路,你有權在當時就直接分出道路來了。為什麼當初不做?現在才來浪費法律資源?"
看來麻將打到這地步,很難再繼續打下去了....
有沒有其它方法救回目前的窘狀..............
唉...........
G大...小老兒肚子餓了。
上個好吃的陽春麵圖....
....................糗完了的線..........................
小Q....如果薑王爺現身了
請趕緊通知小老兒,小老兒的電話:0800-0000000
小老兒早就空空空空空.......了....
得去躲到馬里亞那海溝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