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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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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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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了......
這下子糗大了..... ![]() 果真被YAYA07版主一語中的 在此小老兒焚香沐浴... 敬誠禱告上蒼 薑王爺可千千萬萬別現身 小老兒這濫芋充數的半瓶醋 見光可就破功了.... 薑王爺只要法輪一揮 小老兒就得滿地找牙齒了 這下子沒"低賽"可"啦" 可怎麼得了!可怎麼得了? .....................糗了的分線................... 古代御醫能懸絲把脈,現代神人會隔空抓藥 說真的小老兒.........跟本......不信 可小老兒也幹了這回事... 哇咧.... 打麻將...放炮了...立即洗洗牌....應該不用付錢吧? 請問小Q仙姑...您的法力是否可使覆水重收? 洗牌了....洗牌了....努力洗牌中..... 再怎麼猜應該也猜不出來.....可能只有猜董會猜中吧 G大貴尊長分割前的土地,不是繼承自貴尊長的尊長...繞口令? 而是自有土地 那麼"豬"、"羊"可能就會變色了 小老兒看到G大前文寫到分割前原地主是貴尊長及其弟時 差點從椅子上摔下來 這實在有違常情,可見貴尊長當時一定承受很大的壓力 民法789條 法條請自行參考前PO文 適用這條的條件是...得滿足 787條規定中"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 簡單說明就是,"土地所有人"依自已的意思分出袋地,才適用789條 除此之外適用787條 這條文中說的土地所有人是分割前土地的擁有人,也就是G大的貴尊長 法律訂定的原意,旨在保障善良的無辜者、受害人或第三者。 而當初申請分割土地的申請人正是G大您的尊親 依法只有他及共同持有人,有權提出怎麼分割的方式,地政事務所才會依申請核定分割 原本G大您的尊長是被分割人(受害人),現在變成分割人(加害人) 原本繼承自它人的被分割人,當然應受法律保護。 現在豬羊變色,角色轉為分割人 既使有協議書,可能也會很難回答以下假設性的提問 "當初是你申請分割的,分割方式也是依照你的要求。如果當初要分出道路,你有權在當時就直接分出道路來了。為什麼當初不做?現在才來浪費法律資源?" 看來麻將打到這地步,很難再繼續打下去了.... 有沒有其它方法救回目前的窘狀.............. 唉........... G大...小老兒肚子餓了。 上個好吃的陽春麵圖.... ....................糗完了的線.......................... 小Q....如果薑王爺現身了 請趕緊通知小老兒,小老兒的電話:0800-0000000 小老兒早就空空空空空.......了.... 得去躲到馬里亞那海溝先了...... 此帖於 2013-06-19 03:06 AM 被 LKK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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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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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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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償金,如果金額很大
那就叫作 大長今 ![]() 米奇 真的是壞... ![]() ---------------傳說中的喇迪賽分隔線------------------ 土地所有人就其土地任意為一部之讓與或分割,使土地成為袋地,因此增加周圍土地之負擔,屬任意行為所造成之結果,與民法787條規定之情形有所不同,應適用民法第789條之規定。 民法第789條規範目的是土地在未讓與或分割前原本有適宜通路可供對外聯絡,經由讓與或分割任意行為致產生不通公路之情形,係出於土地所有權人之意思,為可預見之情形,應事先尋求合理解決,不能因土地所有權人任意行為,而加重其他鄰地所有人之負擔。 -------------------就是那條線、就是那條線------------------------- 米奇 只是略懂、略懂 此帖於 2013-06-14 07:42 PM 被 米奇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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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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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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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怪怪的地方說 ... 雖然是迪西爸分割的 ...
但是 ... 迪西爸不是路邊的地主啊 ... 有哪種原地主刻意分讓自己變成袋地的嗎? 自己加害自己 ... ?? 還是先去法院的免費諮詢問問看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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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按鈕喔,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 Otaku Culture Party 』 關心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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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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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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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不錯!
小Q了不起... 個性耿直的人非常好相處 往往能做到不欺暗室 這可就比小老兒強多了 本案既然只是單純的家族爭議 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 我等旁人不宜置喙 就如同您說的 只能 誠心祝福他們早日圓滿解決 ...拉.............低賽線...........了....... 上個星期,小老兒總算等到了個機會 有個五星級飯店的聚會 小老兒好好的嗽洗打扮一番 穿好西裝,打好領結 興高采烈的去參加 哇哇哇 果然現場華車美眷、冠蓋雲集 出席的都是些知名企業的大老板 小老兒最喜這類的聚會了 因為... 咳!咳!咳! 端盤子,小費多 席間小老兒正在為一桌貴賓酙紅酒時 首席主位坐著一位時常上電視的知名大律師 突然開口,故做神密狀小聲問道: "各位大老板,你們猜猜,法律是保護好人、壞人、有錢人還是窮人?" 逐一酙酒,需要時間,小老兒就默默的聽著... 心想,可千萬別給那爛了牙的老答案了吧... 經過一番討論後 大律師得意洋洋的說: "各位都錯了,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全桌人都佩服的點頭稱是 阿門! 恭禧小Q..賀禧小Q 您可以當上大律師了 ..................中場休息...... 散席了.. 小老兒一邊收碗盤 一邊碎碎唸... 見面不如聞名,不過如此.... 法律哪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法律只保障會用法律的人好不好! ...................拉完了............. 善用法律才能充分保障您合法的權益 徒知無行,百事則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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