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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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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繼承的土地,基本上會遵從被繼承人當初畫分的等分、 或持有者協議好每人分多少,不會強行規定就是幾分之幾, 值得注意的是,在分割登記前, 各受讓者持有的土地是公同共有,並不是指持有土地的哪裡到哪裡, 而是全部的土地是共有的,每人持有的部分是名義上的幾分之幾, 例如六兄弟每人分得六分之一,並不是說把土地畫分好後,1號是甲的,2號是乙的這樣, 而是六兄弟共同擁有這片土地,若有使用收益不管在這塊地的哪個部分,都要均分給六個人, 待確定要分割時,協議好分割的地界,再去登記,此後每人持有才會是分好的那一塊。 ----------------------哎喲喂,功力大退,這麼久才到第三頁之分隔線--------------------- 眾善男信女,請淨身焚那個……香,恭請薑王爺大駕光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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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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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就不說了,只能說這位大伯,在迪西爸那一輩,可是搞得其他兄弟姊妹都不爽 ... 還常常說話不算話 ...,迪西媽說,這個大伯以很久前常常放話說總有一天要迪西爸去死 ... 結果很久以前的某日,還真的去拿農用器具的一種(類似叉子),把迪西爸插到受重傷 ... 好在迪西爸沒死, ... 不然迪西現在就不會在這裡了打字 (連註冊當會員也都沒有了) ... 謎之聲:『那迪西現在是 ...... 』 ![]() 引用:
當初是迪西爸與迪西爸的弟弟兩個人的名持分的,也就是說沒有大伯名字 ... 因為是當初爺爺去世前,是這樣的記得關係啦 ... 所以只有兩個名字 ... 最後是請代書專門研究後,與迪西爸那一輩的人共同討論後,才以那個圖面的方式分割 土地、道路土地規劃並寫上切結書、抽籤決定。 才以某種方式進行土地分割。 ... 豈料那的大伯就 ... 土地到手後就用盡各種 OOXX 來推託、拒絕、敷衍,或是今天說 好的啊 OK,等個三分種馬上翻臉說 ... 他沒同意。 也一直拿死去的奶奶說是給他的,不可以拿部分出來當路。 就迪西的瞭解與認知,把協議好的土地部份當路,跟死去的奶奶有關係嗎 ... 迪西爸的那一輩全被這個大伯搞到,快 ... XXX,還有人自殺,差點死掉 ... 此帖於 2013-06-13 12:16 AM 被 gett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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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 Otaku Culture Party 』 關心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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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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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糗了......
這下子糗大了..... ![]() 果真被YAYA07版主一語中的 在此小老兒焚香沐浴... 敬誠禱告上蒼 薑王爺可千千萬萬別現身 小老兒這濫芋充數的半瓶醋 見光可就破功了.... 薑王爺只要法輪一揮 小老兒就得滿地找牙齒了 這下子沒"低賽"可"啦" 可怎麼得了!可怎麼得了? .....................糗了的分線................... 古代御醫能懸絲把脈,現代神人會隔空抓藥 說真的小老兒.........跟本......不信 可小老兒也幹了這回事... 哇咧.... 打麻將...放炮了...立即洗洗牌....應該不用付錢吧? 請問小Q仙姑...您的法力是否可使覆水重收? 洗牌了....洗牌了....努力洗牌中..... 再怎麼猜應該也猜不出來.....可能只有猜董會猜中吧 G大貴尊長分割前的土地,不是繼承自貴尊長的尊長...繞口令? 而是自有土地 那麼"豬"、"羊"可能就會變色了 小老兒看到G大前文寫到分割前原地主是貴尊長及其弟時 差點從椅子上摔下來 這實在有違常情,可見貴尊長當時一定承受很大的壓力 民法789條 法條請自行參考前PO文 適用這條的條件是...得滿足 787條規定中"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 簡單說明就是,"土地所有人"依自已的意思分出袋地,才適用789條 除此之外適用787條 這條文中說的土地所有人是分割前土地的擁有人,也就是G大的貴尊長 法律訂定的原意,旨在保障善良的無辜者、受害人或第三者。 而當初申請分割土地的申請人正是G大您的尊親 依法只有他及共同持有人,有權提出怎麼分割的方式,地政事務所才會依申請核定分割 原本G大您的尊長是被分割人(受害人),現在變成分割人(加害人) 原本繼承自它人的被分割人,當然應受法律保護。 現在豬羊變色,角色轉為分割人 既使有協議書,可能也會很難回答以下假設性的提問 "當初是你申請分割的,分割方式也是依照你的要求。如果當初要分出道路,你有權在當時就直接分出道路來了。為什麼當初不做?現在才來浪費法律資源?" 看來麻將打到這地步,很難再繼續打下去了.... 有沒有其它方法救回目前的窘狀.............. 唉........... G大...小老兒肚子餓了。 上個好吃的陽春麵圖.... ....................糗完了的線.......................... 小Q....如果薑王爺現身了 請趕緊通知小老兒,小老兒的電話:0800-0000000 小老兒早就空空空空空.......了.... 得去躲到馬里亞那海溝先了...... 此帖於 2013-06-19 03:06 AM 被 LKK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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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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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償金,如果金額很大
那就叫作 大長今 ![]() 米奇 真的是壞... ![]() ---------------傳說中的喇迪賽分隔線------------------ 土地所有人就其土地任意為一部之讓與或分割,使土地成為袋地,因此增加周圍土地之負擔,屬任意行為所造成之結果,與民法787條規定之情形有所不同,應適用民法第789條之規定。 民法第789條規範目的是土地在未讓與或分割前原本有適宜通路可供對外聯絡,經由讓與或分割任意行為致產生不通公路之情形,係出於土地所有權人之意思,為可預見之情形,應事先尋求合理解決,不能因土地所有權人任意行為,而加重其他鄰地所有人之負擔。 -------------------就是那條線、就是那條線------------------------- 米奇 只是略懂、略懂 此帖於 2013-06-14 07:42 PM 被 米奇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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