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嘔對吧!?~
那就別給人家機會透過司法弄你.......也就是別讓自己的過失造成他人的
生命、財產損失.....
打個比方~~
我準備去貓巴克買杯咖啡,進門時小Q正巧要從裡面要出來,小Q忙著
講電話沒注意到我進來,於是不小心把咖啡潑到我西裝上。我原本預備
買完咖啡後要跟客戶談生意.....此時我可以
1.看到小Q是位正妹.....
我可以掏出手帕擦擦邊對小Q說沒關係沒關係,如果損害不嚴重我就擦擦
就好了,即使小Q留下名片說願意賠償我西裝乾洗的費用....大事化小
2.小Q不是我的菜...然後講話又不得體惹毛了我
我可能據此要求小Q賠償我後續因此事件造成的損失....
A.西裝、襯衫送洗的花費
B.因為西裝、襯衫弄髒了,我臨時買新襯衫換穿的花費
C.精神撫慰....嚇到我了
D.醫療損失....燙傷我了
一件事情扯上了法律就很複雜,你叔叔之所以能被人家合法的家弄
就是因為他喝酒開車撞傷人造成過失傷害.....如果人家用君子的方
式跟你們處理,你們賺到。要是人家透過法律手段跟你敲你也得吞
下去....最多透過律師以司法手段減少賠償金額
現在的人很懂得透過法律"維護自身利益"....<好聽點的說法>
你們當下第一時間就該找律師,做損害控管......你們立場的憤怒
我能理解,就像以前我鄰居的情況...對方住院一切都來貴的、頂
級的,反正通通都能報帳對方理賠....
過失傷害罪經典的案例....謝O武律師說過
A家的小孩與B家的小孩下課時起了衝突
A孩子的家長控告B孩子的家長....過失傷害
因為B孩子對A孩子施暴,造成皮下組織出血<俗稱烏青>
範圍大小1CM*1CM......告成功沒?!
成功!~~~B孩子家長吞下去跟A家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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