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3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 |
![]() 在台灣,正面的會被解讀成反面的;反面的會並被充分的保障.....
在海外的加拿大,你合法誰都動不了你,一旦犯法就算是總理,警察一樣把你當罪犯處理。 例如,在加拿大國會中,有誰說粗話(出言不遜者),就馬上動用警察將其請出去,拒絕離開者視同妨害公務罪處置,反抗者立即以強勢武力制服並拘押等待審判。 台灣的民主就如同台灣的媒體樣的荒唐,再給多機會也還是繼續沈淪,濫用個人自由會有什麼好結果?惟有大家合法守序,給是非一個獎懲的空間,才是最佳而永續的做法。 |
![]() |
送花文章: 718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