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rc45
若以「暗示」為手段,事後有對價關係對應,且又有人舉證(人、物證皆俱),有人投訴,即為「買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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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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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G大的看法,尤其是在西方社會這種多元種族、文化與宗教的環境中,要特別注意不要特別針對某一些族群,以免造成公司內部族群分裂,進而影響到正常作業。
我對這種操作方式非常不以為然,大剌剌的賄選,雖然是100元美金獎勵而已,但是對於其他有精心打扮的人,真的是非常不公平。
我們公司主管可能不知道也不太管這種事,我也不想把事情鬧大,畢竟丟臉(買票)的是我們自己台灣人,明年應該還會舉辦類似競賽,我會在事前跟舉辦的主管提這檔事,讓他事前先交代,不要事後再處理。
引用:
作者: a471
期約賄選~~~
有對價關係了~~~
假如他那頓飯是請在耶誕節就不那麼敏感了
另,他怎知道哪些人投票給他?~~~是記名投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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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記名的,但是他知道請哪些人也證明是有對價關係。
碰到這種人只能搖頭了。
附上當天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