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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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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我同意,多數決並不是一個十分公平的方式,例如2004年的選舉結果 50.1和49.9的差異,究竟哪邊是多數? 但是,在民主社會裡,有沒有比多數決更優的辦法? 少數確實是被犧牲的一群,這很難否認,只是難道要為了少數,讓這艘船駛回頭嗎? 話又說回來,2008年根本就是一面倒的絕對多數啊!反而被少數挾持捏著鼻子走 2012年雙方差距拉近,但相差依舊是80萬,依然是絕對多數 但還是被捏著鼻子走 我都不知道原來多數這麼難用 以後選舉都選少數的好了 因為多數要聽少數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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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我聽爺爺講了一個故事 故事裏的事是那昨天的事 故事裏有好人也有壞人 故事裏有好事也有壞事 故事裏有多少是是非非 故事裏有多少非非是是 故事裏的事,說是就是,不是也是 故事裏的事,說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已真實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從來沒有的事 其實故事本來就是已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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