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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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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是貪圖她的金錢與肉體,而自己人財兩失卻一點都無法彌 補損失。越想越氣就乾脆殺掉對方...... 結論~受害人因為嚥不下這口氣憤而殺人 又讓我想起一件社會新聞~~好像也是去年的 原住民酒後殺人案~ 背景:原住民A向B借了幾千元,之後避不見面躲了好幾年,不料 冤家路窄,他們一同出現在原住民C的飲宴上。酒過三巡A向B嗆 聲,說他沒還又怎樣?!~~還不是拿他沒辦法。B認為A很可惡!才 區區幾千元而已,又不是手頭緊還不出來而是故意不還。A越來越 囂張最後B藉酒壯膽將A海扁一頓之後用鐵鍊纏繞頭部後用小貨車 拖行死者,導致A血肉模糊死狀悽慘~~一路被拖行好幾公里幾乎 可見骨..... 倘若當時A直接掏錢還給人家可能就沒事了,或者不言語挑釁刺激 B可能就不會被對方殺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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