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fishiii
我曾經開車去大甲鎮瀾宮,經過這甲后路地下道,該地下道為雙向兩個車道且是S型的地下道。
我推斷當事人開進去地下道時,水不是很深,或者說S型的地下道彎道死角讓她看不見積水,等她發現的時候車子已經衝到水裡。
不過到底是因為A大所說的她因為水不深熄火等救援,等水滿起來已經來不及走。
或者涉水熄火後慌張,車門打不開打電話求救....
不知道地下道是否有裝設攝影機?
若有或許可以調看看攝影記錄釐清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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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檢察官都會勘做筆錄了~~到時上法院
就不能模糊帶過,人證有兩個~~~應該查得出真相
到底是怠惰逃生導致意外還是情況危急無法求生,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地下道我發現有雙黃線,要是有積水應該看不見黃線才是,我在意...
1.她為何會誤闖?
2.她為何不在第一時間棄車逃生...下車求援?
3.車輛熄火時水淹多高?
科學上來說,可以根據氣象站時雨量與地下道長、寬、深露天面積推算
雨量多少,一定面積內會累積多少水。然後幾分鐘水位上升速度有多快..
這悲劇讓我想起電影"全民公敵",威爾被機器人拯救時機器人平邏輯概
算生存率選擇救援威爾,放棄另一位受困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