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1 |
列管會員
![]() ![]() |
![]() 南投草屯鎮前天晚間5時30分發生一起機車與轎車的擦撞事故,年輕男騎士左手掌擦傷,案發現場距醫院步行約1分鐘,但他堅持叫救護車,消防隊員無奈。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該男子前晚行經草屯鎮中正路的停車場出口,與轎車擦撞,人車倒地,造成他左手掌約4公分的輕微擦傷,警方告知他,轉角虎山路「曾漢棋綜合醫院」不到100公尺,但他堅持坐救護車,等車、走上車、躺在擔架上不到1分鐘到醫院,消防員很無奈,PO文稱「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有網友認為,傷者要坐救護車的紀錄,可能攸關保險理賠。保險人員表示,目前醫療險保單示範條款翻新,不再提供急診保險金理賠及搭救護車給付。(陳亮諭/綜合報導)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141006/482403/ ================================= 小弟從出生到現在唯一會上救護車就是我摔傷腿骨折,只好叫救護車,這老兄根本就可以自行走到醫院去,就算去急診我想護理人員也是擦擦藥就可以離開醫院,根本就不需要叫救護車 |
![]() |
送花文章: 569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