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還是去年 102 年 9月5日行政院搞出來的行政命令 ...
在沒有這個行政命令的更久之前,很多是浮濫發放的 ...
以基本的社會經濟觀點上,退休就退休了,退休金也拿了 ...
管你是一次領還是月領的 ... 一般私人的公司行號會沒事搞一
個「年終慰問金」嗎?
顯然這是以藉美其名照顧,行貪汙、圖利、買票與賣票的行為
要是這些退休人員真的生活難過,一樣可以去找社會局申請救濟 ...
還要搞這個「年終慰問金」嗎?
一手拿社會局救濟另一手拿「年終慰問金」,就可能發生 ...
領了「年終慰問金」又領了社會局救濟又領了老人或老農年金
XX金領一堆 ... 又有 18% 加持 ...
讓人懷疑的地方是真有那種,符合資個的軍公教人員嗎? 人數有多少?
還有新聞說一但發放,每年最少還要花費國庫 190~200 億左右金額
若是這樣龐大的金額,難道裡面就沒有問題嗎?
就跟老人年金、老農年金一樣都是變相買票 ...
只要不是軍公教就不行,那其他在社會上辛苦生存的人就不是這個國家的人嗎?
對真正社會上辛苦生存的人,在社會救濟的申請反而是遭受龜毛至極的錙銖計較。
對比這些嗆聲不發「年終慰問金」就不投票的人 ... 還真是悲哀阿。
此帖於 2014-11-17 07:38 PM 被 getter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