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完全沒貪污舞弊的政府, 那只是烏托邦的理想
新加坡都照樣有貪污舞弊
台灣貪污舞弊最烈的時候是李登輝開始的
引進大商人參與政治的就是李登輝
什麼大掌櫃的就是李登輝時代開始的
下任前銷毀公文檔案的也是李登輝
阿扁就更別說了, 你們誰沒拿過我爸的錢
陳幸妤已一語道盡, 阿扁哪來那麼多的錢啦!!
身為市長, 不管你知不知道都是失職諉過
充分授權不是完全不過問, 必要查核都是基本職責
柯P不參加婚喪是很正確的, 首長不是用來幹這種公關交情的事
為了選票去搞這種沒必要的公關, 簡直是浪費民脂民膏
知情是犯法, 不知情是更可惡
寵臣胡作非為, 難道皇帝會沒一點責任
換成公司, 下面的亂來不都是上面的責任
說不知情那是無能失職的推拖之話
還真想問問 : 那當市長的該知道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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