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不比汽車
不需要花精神注意左右及來車
速度調配也穩定
所以駕駛久而久之會把視線放呆
這時就會產生延遲反應 (人呆了反應當然變慢)
所以當有事故調出影片時
旁觀者會發揮大家來找碴的專注力 (一個點都能直指是人)
但那時駕駛在長程的距離下
實際上並無法一直維持這般專注力
所以最後就變成
旁觀者:你看你看...看到人了厚,還不煞車,啊~嗚...阿明好冤望啊~
檢察官:應注意而沒注意,薦請法官予以...
所以呢~
如果是為了釐清責任
請把監視器放在駕駛帽子上才對
如果只是為了錄下影像當然就可固定在車窗前 (但此時不能用此作為責任與否的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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