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etter
很多有關於「智慧財產權」或是源自於「網路」的官司 ... 目的就是要錢 ...
把對方告到監牢裡並非其目的 ...
之前某些照片網站也是,上頭寫些「歡迎轉貼」... 但又寫的不清不楚 ...
簡單的說就是要誘導人「轉貼」 ... 當有人「轉貼」之後,就對轉貼者提告 ...
說侵權 ... 很多都是私下和解 ... 某些律師認為這個涉嫌恐嚇 ...
但也有律師認為雖然網頁上註明「歡迎轉貼」,但一樣要跟作者取得「授權」
否則仍有侵權的疑慮 ...
有些則是利用網路上的「筆戰」... 找機會控告對方「公然侮辱」... 目的也是一樣要錢 ...
這些類型就看對方是否了解法律 ... 對方不懂法律,就可以大賺和解財 ...
當然還要看你的律師厲害不厲害也是一個關鍵 ... 不厲害的律師,能贏得官司也會打輸 ...
因此少些不當轉貼或是轉載、少跟人「筆戰、口角」 ... 也就是「沉默是金」的保身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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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人是有糾紛或怎麼樣的情況下再怎麼溝通再怎麼協商都沒有用真的逼不得已才走向法律途徑,而現在是我看到誰寫什麼不高興或怎麼樣就要告,總覺得現在有些人把法院與法律當成什麼了,檢察官與法院人員不是閒閒沒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