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rc45
請問教授,難道還有更好的方法嗎?
人類天性犯賤,沒有法什麼都敢幹,不必付出代價的肆意殺戮,天下將會大亂。
所以人來自古以來就以殺人償命的方法來威懾惡往膽邊生的人。如果這種刑罰不具有一定的效果。那麼刑法都可以廢除了。
對付惡質的作奸犯科者用極刑就是王道,這也是群眾教育。我最近的陪審團任務,就私下的跟大法官在休息時間談到,
加拿大無死刑,結果無故被殺害的人為何要讓歹徒判死刑?
我對大法官說,您也抽煙,我是完全不抽的人,現在您也在判自己死刑,我還無辜的送死。
他頓時嗆了我一句: You get out here, cheap smoker! 後來我看到他不抽煙了,
向他恭喜,他說我戒了是聽你的話有理,我什麼人都見過,但是就你最率直大膽。
他還說他老婆怎勸都無效,但是我卻被你說服了﹗
話說回來,我在陪審團的執行時,問得很清楚明白,而且給辯方所有解釋的機會。
不過,到最後他們全被判決為終生監禁(Life Sentence),
他們有必要與世隔絕,就讓他們在姦獄帶著不自由的遺憾懲罰,
一步步的走向終點,永遠不得假釋,更沒有特赦,殺人償命,理所當然。
既然加拿大無法判處死刑,那麼就關到死,永遠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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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加拿大這邊監獄是否有人數爆滿之問題,但我們全台監獄已經人數爆滿,而還要養
無期徒刑說真的我們納稅錢還要養這些人給他們飯吃,我比較贊成例如昨天發生這殺害女童
之兇手二話不說直接死刑,第一兇手已經超過20歲已是成年人所以不需要經由家人同意就
可直接判死刑,第二死刑才能平息眾怒與讓其他犯罪者有所警惕,第三死刑我不贊成可以打
麻醉與使用槍枝,我很贊成學古代劊子手那樣直接用刀斬首,頂多刀先用酒倒一倒先消毒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