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不飛
郵政代辦所,是經過中華郵政授權的,
郵政代辦所負責人必須經過郵務機關特訓,考核成功頒發證書後才能設立,
郵政代辦所負責人足資代表郵政公務人員,
郵票,是有價證券之一,由國家指定特定機關發行,跟你花的鈔票一樣,
所以它的門口醒目處有掛了一個圓形的郵政招牌,
不管是鄉村雜貨店或是落後地區群眾聚集處或是村鄰長辦公處,
因為考量居民居住地區範疇過大增加郵務人員收取跟投遞郵件困難,
所以郵政代辦所有代售郵票,收取等待接收郵件,等候郵政機關專人專車收取郵件,
更有代替存放附近居民郵件,等候收件人自行前往領取郵件的功能,
試想,一個郵件的封面,有寄件人跟收件人的詳細地址,
或是裡面的郵件有個人隱私,
基於憲法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的自由的法規下,
如果被有心人士獲取封面地址或是信件內容,那是一件不可想像的禍害,
假設您說的代辦處可以隨意成立的話,出事之後誰要負責 ? 負責的了嗎 ?
像是你,動不動就說要回去 FB 去,最好是這樣啦,
你在 FB 裡面寥寥可數的朋友當中,假如你亂說話的話,
不是沒有人介意,而是大家都忽略你,根本沒有看到你寫甚麼,也不會有人回應你,
如果你甘之若飴這種沒人搭腔的日子,請速速回你 FB 的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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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老爺最近我也看讀憲法,首先我不是要跟您吵架而是溝通
我國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今天我並沒有違反版規與發表對史版有負面之留言,大家可以把我當成是空氣當成我是陌生人我無所謂,說真的這邊有網友留言對我已經造成傷害只是我不想說而已,說穿了大家對我這個
人了解多少對我從小到大的家庭環境了解多少大家都不知道,要怎麼評判我這個人是怎麼樣的在怎麼評判也不準,我對大家也不認識,但是我在這邊都沒有針對哪位網友發表會讓對方受傷
之言論,我都是發表我個人看法而已,難道有錯嗎?這就是言論自由阿,您與其他網友可以把我當成是空氣把我忽略掉我無所謂,就這樣En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