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6)日上午宣布,若公教人員家屬在八仙塵爆意外中受傷,可依法申請有薪假,不過此舉卻引發爭議,質疑為何人為意外可用《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休假。針對此事,人事行政總處晚間發出新聞稿,指出在高雄氣爆後,就有開始研議,只是剛好在今年6月29日完成修正發布作業,與在27日發生的塵爆意外無關。
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從民國102年1月22日修正迄今2年半,加上規定僅限於天然災害,已不敷需求,而在民國103年發生高雄氣爆事件後,所以為了讓各地方政府面臨「非天然災害」時的停班課標準有明確準據,才會進行修正作業。
人事行政總處指出,在參酌《災害防救法》等相關規定後,歷經6個月研議時間,在今年6月中旬經行政院核定,並於29日完成修正發布作業,澄清與27日發生的塵爆意外無關。
來自: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37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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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贊成之後如果發生類似災害事件,災害地區附近鄉里全面停止上班上課且如體能健全與
身體健康之人由自願方式前往災區幫忙,但是沒有任何薪資沒有任何補助就是志工方式前往
過去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