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想法,參考一下
屠夫電宰,豬,牛,羊 ; 屠夫日常生活也吃豬,牛,羊 ....
一般民眾到市場購買豬,牛,羊 這些食材回家料理,也吃豬,牛,羊 ....
所以屠夫,一般民眾 都是吃豬,牛,羊 ....
而電宰豬,牛,羊 本身就是屠夫的職業工作,沒有屠夫電宰豬,牛,羊 那一般民眾烤肉用的豬,牛,羊食材從那裡來? 如果一般民眾怕有業障而不敢自行電宰豬,牛,羊 只在市場買豬,牛,羊肉
那一般民眾不是把電宰豬,牛,羊 的業障(殺生罪) 轉嫁給 屠夫 , 這恐怕有借刀殺人之嫌...
屠夫:日常生活也吃豬,牛,羊 ....
一般民眾日常生活都是吃豬,牛,羊 ....
屠夫因他的職業義務而被判殺生罪
而一般民眾沒有殺生?
這確實很不公平
如果有這種想法的人:一般民眾怕有業障而不敢自行電宰豬,牛,羊 只在市場買豬,牛,羊肉,一般民眾認為這些豬,牛,羊不是我殺的, 我只是在市場買它,那是屠夫電宰的...
如果我是法官,這種想法的人是借刀殺人型的犯人,如果屠夫有罪,借刀殺人型的犯人罪比屠夫還重,因為他把殺生罪智慧型犯罪轉嫁給他人(狡猾卑鄙)...
所以屠夫電宰,豬,牛,羊 是職業義務 ; 一般民眾跟屠夫是平等的 , 有罪那能全部算在屠夫身上
這樣那有人要當屠夫?屠夫都轉行了...
有罪 ; 屠夫,一般民眾 都有罪...
沒罪 ; 屠夫,一般民眾 都沒罪...
沒有屠夫辛勤電宰豬,牛,羊 民眾烤肉那新鮮食材那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