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籍楊姓男子來台自由行,前天操控空拍機拍攝首都景觀卻不慎撞上台北一○一大樓;由於一○一沒提告,警方認為無法可管,但民航局昨晚約談楊姓男子說明後,認定他的行為違反民航法,決定開罰卅萬元到一百五十萬元。
台北一○一大樓六月十五日傍晚首度遭空拍機「攻擊」,機體撞擊後摔落砸毀,因無傷亡、財損,警方也找不到物主,不了了之;六月廿日發生第二起,警方不但無法可管,還得以拾得物案件受理保管,八天後劉姓持有人出面領回。
前天上午十點多,來自大陸北京的楊姓男子在松壽公園玩空拍機,機身又撞上一○一大樓玻璃帷幕,墜落松智路側花圃受損;最後一○一不提告,警方返還空拍機。不過,楊的大陸籍身分敏感,加上空拍機安全問題引發爭議,民航局昨晚會同航警局人員緊急約談楊姓男子。
卅歲楊姓男子表示,他是名軟體工程師,廿日和女友一起來台自由行,預計卅日回大陸;價值三萬多元的空拍機是他從大陸帶來。前天他操作空拍機拍攝台北市景色,可能因風切太大而失控,撞上台北一○一大樓。
民航局認為,楊姓男子操作空拍機的地點距離松山機場不到六公里,高度超過六十公尺,已違反民航法一百一十八條,決定開罰。楊姓男子接受詢問後,不發一語攜帶空拍機離去。
據了解,因近來頻生空拍機事故,國安部門已多次針對空拍機問題開會討論,發現各部會目前都沒有專屬遙控及無人駕駛航空器的法規和規範,最後只能以現行航空公報做暫時性規範。不過航空公報雖規定,無人機的操作有地域限制,且必須向民航局申請核准才能使用,但因沒罰則,也從未硬性要求,根本沒人理會。
台北市警方說,最近三次「撞機事件」因沒有違法的明確事證,加上一○一大樓未提出毀損、傷害和妨害秘密告訴,最後都無法以刑事案件偵辦;警政署表示,「無法可管」不代表警察就不能有作為,已要求各地警方協助加強勸導,有違法就查辦,也會建請修法規範。
http://udn.com/news/story/8394/10735...%B030%E8%90%AC
罰的好!!
只是以前遙控空拍機也撞到101大樓的
是否也都如此重罰了
法律就是要一視同仁的啦!!
如果以前沒重罰或沒罰
這次也可能最後罰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