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報導是現場的電腦燈過熱引起塵暴
所以依兇手來起訴是唯一的路
這樣說吧!!! 犯案現場有很多可疑人士
每個人都可能是兇手
以法律來說有動手的才能是兇手, 才可以起訴
現在查出來是電腦燈幹的, 那就只能以電腦燈來起訴了
與電腦燈無關人士就必須無罪開釋不能起訴了
如果八仙是地主與房東也必須賠償的話
那新北市是主管政府, 中華民國是在地主政政府
這樣的話聯合國都該負賠償責任了吧!!!
兇手是電腦燈, 電腦燈是主辦單位的
所以九個被告只起訴一個人
問題是搞了那麼久, 也早就脫產了吧!!!
誰來為燒燙傷者喊冤呢???
如果死了12個人11個還命危的大案
就這樣簡單的結案, 以後還有誰會在乎公共安全呢???
我覺得這案子似乎還少了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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