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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報導是現場的電腦燈過熱引起塵暴
所以依兇手來起訴是唯一的路 這樣說吧!!! 犯案現場有很多可疑人士 每個人都可能是兇手 以法律來說有動手的才能是兇手, 才可以起訴 現在查出來是電腦燈幹的, 那就只能以電腦燈來起訴了 與電腦燈無關人士就必須無罪開釋不能起訴了 如果八仙是地主與房東也必須賠償的話 那新北市是主管政府, 中華民國是在地主政政府 這樣的話聯合國都該負賠償責任了吧!!! 兇手是電腦燈, 電腦燈是主辦單位的 所以九個被告只起訴一個人 問題是搞了那麼久, 也早就脫產了吧!!! 誰來為燒燙傷者喊冤呢??? 如果死了12個人11個還命危的大案 就這樣簡單的結案, 以後還有誰會在乎公共安全呢??? 我覺得這案子似乎還少了什麼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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